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青岛市全面推进不动产登记“税费同缴”

发布于:2023-07-06 15:13:21 作者: 阅读:
青岛市全面推进不动产登记“税费同缴”

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,提升不动产登记服务效能,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会同市财政局、市税务局建设完成不动产登记税费同缴系统。

在前期市本级试运行基础上,近日,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印发《关于不动产登记税费同缴系统上线的通知》,正式在全市范围内开启不动产登记“税费同缴”推广使用工作,实现不动产登记税费、登记费线上
线下一次收缴,后台自动清分入账(库)。

不动产登记“税费同缴”是以多部门业务数据共享、互联互通为基础,建立不动产登记系统与税务系统、财政非税系统、银联系统联动机制,对不动产登记税、费支付通道进行优化,将不动产登记费收款二
维码和税款征收二维码融合为一码,实现缴费、缴税等信息由系统自动获取、自动清分、及时入账(库),有效解决了税费系统分离、缴款程序复杂等难题,实现“让数据多跑路,让群众少跑腿”的集成化
业务办理,全面提升不动产登记效率及便利度。

下一步,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将继续坚持以群众需求为导向,以“一次办好”为目标,加强多部门业务协同,持续完善推进不动产登记“税费同缴”,为企业、群众提供更加快捷、高效的不动产登记服务。
二维码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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